各招標人及代理機構:
為持續優化我市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規制度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主體行為的若干意見》(發改法規規〔2022〕1117號)要求,強化招標人主體責任,依法落實招標自主權,進一步精簡招投標業務流程,提升工作效率,經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營商環境主任專題會研究決定,即日起招標單位或代理機構在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發布招標項目,取消上傳招標代理合同業務環節。
特此通知。
信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2年12月8日